从“油罐车混装”事件看全社会学习胖东来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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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油罐车混装”事件看全社会学习胖东来的必要性

发布时间  :2024/7/15 15:19:00   信息来源 :https://www.linksho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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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联商高级顾问团主任 周勇

编辑/娜娜

这几天凡是看到“油罐车混装事件”信息的人 ,都很气愤 。我对此类事件的发生并不感到“意外” ,不是因为看多了“意外” ,而是因为人的心态发生了变化,有了“再无意外”的心理准备  。

从表面看是司机无德  ,其实是两个社会问题。

第一  ,运输公司以及油品企业对底层员工的压榨  。中国企业,无论是国企还是民企 ,有不少老板还没有从“黑心资本家”脱胎换骨 ,转型为“现代资本家”  。像的于东来那样的老板 ,少之甚少。

第二 ,国家标准的制定与标准体系的完善,存在严重缺陷。从体系来说      ,标准顾头不顾尾  ,存在很大漏洞 。如果规定不同类油品不能混装 ,并且用特定的车型加以区分  ,标识标注显目,那就不可能有机会混装 。另一方面 ,标准的漏洞     ,有些是人为的 ,制定国家标准   ,不能单纯由大企业说了算,独立的第三方应该发挥关键作用 ,但在现实中,“独立的第三方”又在何处?我曾经也参加过标准化委员会的工作 ,很多标准到最后都是几家大企业说了算。

再往深层次思考  ,那是一个社会进化问题 。汽车刚问世的时候 ,政府规定汽车不能比马车跑得快 ,因为当时是坐马车的人主导的时代  ,他们觉得汽车是一种怪物   ,对社会的危害非常大  。1865年,英国针对蒸汽汽车颁布了一个《红旗法案》  ,其中第3条规定 ,“每一辆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必须遵守2个原则    :一是至少要由3个人来驾驶一辆车 ;二是3个人中必须有1个人在车前50米以外步行作引导  ,并且要手持红旗不断摇动   ,为机动车开道。”在第4条中又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速度不得超过6.4公里/时(4英里/时),通过城镇和村庄时,则不得超过3.2公里/时(2英里/时) 。”直到1896年《红旗法案》才被废止。一个法案使汽车的研发停滞了半个世纪    。可见 ,立法与标准化对社会进化的影响巨大。需要有超越时代的人 ,引领社会向文明进化 。

不同油品混装  ,不禁让我想起,在我国广大农村 ,用化肥袋装食物甚至大米的情况非常普遍。比如我家  ,我外婆有七分承包地 ,外婆去世已经十多年了,承包地由表舅舅种草莓,表舅舅每年用化肥袋装着100斤大米送到我家里 。

既然我们已经融入全球,从时间上进化到了现代      ,那就应该按照现代的标准     ,向文明看齐,进而用现代的思维与治理方式来管理这个社会  。

在社会进化还不是很充分的大环境下,既要考虑到社会现实,又要跟上现代步伐 ,实现文明与现代化,这需要社会管理者的睿智与平衡能力。

“油罐车混装事件”让全社会都震惊,事关大事,除了法律和监管部门   ,其他相关方应该做些什么 ?

对零售企业来说,有五点建议:第一 ,杜绝采购超低价的杂牌食用油。第二,做食用油 。第三  ,有能力的话境外自采,如乌克兰的葵花籽油  ,加拿大的菜籽油。第四,不要用忽悠来降低食用油价格      ,如大量混合棕榈油 。第五,向消费者说清楚油品的来源与安全保障 ,做到信息公开透明 。

对品牌商来说,就一个建议  :不要瞎吹牛       ,也不要为了提高出油率而过多使用技术 ,干过多狠活 ,消费者就需要干净   、纯净的良心油,愿好自为之 。否则终将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运输方面 ,无论自己运输还是第三方运输       ,都不是关键,关键问题是要完善标准体系 ,包括运输车辆的强制分类  ,堵死混装空间   。

同时 ,全社会都要关心最底层的员工 ,让他们收入有保障    ,生活有期盼 ,家庭有幸福。

如今,从油罐车混装事件中也可以感悟到  :全社会向胖东来学习 ,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与历史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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